(2019年10月16日)
一、档案管理的意识要明确
1、长远看:为校存史;学校发展的依据凭证;为师生服务。
2、当前看:领导决策离不开;面对随时进行的审核评估;学校转设需要。
二、档案管理要讲科学、规范
科学规范就是指要按制度规律办事。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很完善,在档案馆网页上也挂着。怎么规范的去做,二级单位、部门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:
1、 收集要齐全,这是基础。学校档案馆给各单位、部门都发有归档范围,这就是规范。按照归档范围去收集,而不要自己想当然。
我们在检查中发现,有些单位部门没有按归档范围去收集,造成文件材料的缺失。如声像载体材料:它的保管期限均为永久;它的保管范围:一是重要活动。包括(1)院领导在任期间工作、出访、接待、重要会议等:(2)院历届党、政、工、团、学重大会议开幕、闭幕、会议发言、讨论等;(3)校庆、重大纪念日等庆祝活动以及开学、毕业典礼等;(4)民主党派及侨联组织的重大活动等。二是教学。包括:(1)论文答辩、毕业合影、社会实践活动;(2)教学竞赛、教学成果评奖、教案评比等;(3)信息化教学类(微课、慕课)。三是科研及示范推广;四是上级领导、兄弟院校、国内有影响的专家教授及社会著名人士来校参观视察;五是校园建设、校园风光等;六是外事往来;七是军训及文体活动。八是其它,包括院以上各类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奖励情况;目前最缺的就是这一类。
2、 整理要分类清楚。简单做法,习惯于手头有几个档案盒,按归档范围给好的类别,随时将办理完毕的文件材料分别归类到档案盒里。到次年向档案馆移交前,做好卷内目录、卷后备考表完整移交。若有工作需要暂时不移交的,要向档案馆交卷内目录,使档案馆知道你那里有多少待移交的文件材料。
3、 保管要整齐。一要上架整齐;二要案卷标签写得工整,贴得整齐;三要卷内目录与卷内文件对号;四要卷内文件不能有缺失。
4、 移交要严谨。二级单位、部门办理完毕的文件材料要按规定在次年中向档案馆移交。移交时,档案馆首先要认真检查,对照卷内目录逐件核对;其次,填写移交清单,双方在移交单上签字,包括移交时间,重要的还有监交人,以利分清责任;如果移交文件不符合归档要求,应退回重整。
三、依法治档的几点要求
1、知法、懂法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1987年9月5日经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。1996年7月5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《关于修改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〉的决定》做了修正。2019年10月8日,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会议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(修订草案)》。草案围绕完善档案管理相关制度,规定了机关、团体、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管理责任,增加了档案信息化建设的规定,明确了电子档案的法律效力,并扩大档案开放利用,缩短档案封闭期。这充分彰显“依法治档”基本观念的确立,档案法规、制度日臻完善,也为我们做好新时代高校档案工作指明了方向、提供了根本遵循。
2014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颁布《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》,这是1994年以来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第一个关于档案工作的文件,是新中国历史上党中央、国务院全面系统指导档案工作的又一个纲领性重要文献,体现了党中央、国务院对档案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巨大支持。
意见突出强调了“三个体系”建设,即建立健全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;建立健全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;建立健全确保档案安全保密的档案安全体系。
对我们正确地、全面地认识档案工作作用,有针对性地积极主动做好档案工作,具有重要意义。
1989年10月原国家教委发出第6号令《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。2005年初开始,教育部办公厅对6号令开展了修订工作,2008年8月20由教育部部长周济、国家档案局局杨冬权联合签署发出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(27号令),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。《办法》为规范高等学校档案工作,参引了10余个标准或规范,作用上一是明确了新时期高校档案工作管理的体制机制,要求学校有校领导负责档案工作,并将学校档案工作纳入学校整体规划。二是突出了新时期高校档案工作的内涵建设,如高等学校应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,对纸质档案材料和电子档案材料同步归档;如高等学校档案机构应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,应开展学校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,应开展国内外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,有条件的可申请创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。三是指明了新时期高校档案服务体系建设的方向,高校档案机构应当积极开展档案的编研工作;高校档案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(如举办档案展览、陈列、建设档案网站等),积极开展档案宣传工作。《办法》的实施,对促进高校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。
2、坚持三个原则
(1)集中统一管理原则:《档案法》第三章第十条“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,必须按照规定,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,集中管理,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已有。”
(2)部门立卷原则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》(1990年发布,1999年重新发布)第三章第十二条“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由单位的文书或者业务机构收集齐全,并进行整理、立卷,定期交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;任何人都不得据为已有或者拒绝归档。”
(3)纸质档案材料和电子档案材料同步归档原则: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第三章第十五条“高等学校应当对纸质档案材料和电子档案材料同步归档。”
3、维护档案的安全
(1)档案收集不留情面,决不能让档案据为私有;
(2)档案保管必须严格,不能让不相关的人随意翻动文件柜;
(3)档案移交要严谨,一要按目录核对文件数;二要移交手续清晰,双方或三方签字完整,年月日准确。
习近平总书记指出:“档案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工作,经验得以总结,规律得以认识,历史得以延续。”高等学校档案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、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的真实记录,是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,维护高等学校和广大师生根本利益的重要依据。作为一项不可缺少的基础性工作,做好高等学校档案工作是高等学校的重要职责。所以,我们要认真学习档案法律法规,学习档案知识和档案业务,不断提升依法治档的能力和水平,把学校的档案工作做好、做扎实,为学校的科学发展做好服务!
谢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