兼职档案员工作制度
为了建立一个与学院教学、科研、管理等工作相适应的门类齐全、结构合理、管理科学、服务有效的档案工作体系,造就一支素质高、业务精、相对稳定的兼职档案员队伍,根据《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档案管理办法》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档案工作是学院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,是衡量学院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。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,按需配备兼职档案人员,实行部门立卷归档制度,保证学院档案工作顺利进行。
二、兼职档案员的工作应纳入其岗位职责范围,并赋于一定的业务工作量。部门立卷归档制度和兼职档案人员的管理,是各部门分管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。
三、兼职档案员队伍应保持相对稳定,如有人员变动,归档单位应及时通报学院档案馆,并做好交接工作。
四、兼职档案员要努力学习档案业务和现代化管理知识,热爱本职工作,维护本部门档案的完整与安全,其主要职责为:
1.按照《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档案管理办法》、《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各类档案业务工作规范》、《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各类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》等,认真做好归档文件材料(包括电子版或电子文件)的形成、积累、整理、保管工作,确保档案工作与各项工作的进程相衔接和各种材料的齐全、完整。
2.遵照《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档案管理办法》以及本部门所属档案门类归档业务的要求,接受学院档案馆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意见,正确规范组卷,按时归档。
3.努力学习档案专业和现代化管理知识,不断总结经验,撰写学术论文,提高业务水平。
4.积极参加学院档案管理部门举办的各项活动和档案工作会议。
五、兼职档案员应按要求参加上级及学院档案馆组织的岗位培训活动。
六、学院每年举行一次档案工作先进评比表彰活动,对工作优秀的兼职档案员给予表彰和奖励。
七、档案资源是学院的重要资产,兼职档案员在工作中由于人为因素造成档案缺失或损坏的,要追究相关责任,视情节轻重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等有关法规作出具体处理。